第七十六屆香港學校朗誦節 (2024) 比賽章程內容有新增及改動。會員/參賽者應細閱整份比賽章程。所有解釋概以比賽章程為準。
索引:比賽模式 | 報名事宜 | 其他 |
現場比賽模式注意事項:比賽及場地安排 |
錄影模式注意事項:拍攝及錄影 | 提交影片程序 |
比賽模式
1. 今屆朗誦節 (2024) 將如何進行比賽?
本屆朗誦節 (2024 年) 有以下安排:
- 朗誦節將繼續舉辦各項個人/二人/團體項目。
- 朗誦節將以「混合模式」進行。除了一些個人項目繼續以錄影模式舉行,大部分項目將會現場進行。
- 會員可於2024年8月19日 (上午10時) 至9月19日 (下午5時)期間替學生報名。
- 協會將於2024年10月29日 (上午 10 時) 起發放參賽通知(CN)至網頁「會員區」。屆時參賽者可按「比賽章程」要求準備現場比賽或錄製比賽影片。
- 協會將根據每個項目的報名人數及誦材長度,把同一項目的參賽者分成若干組別,每組別均由一位評判獨立評分,組別之間不會互相比較。
2. 「現場比賽模式」的比賽日期及「錄影模式」的提交影片日期是否一樣?
不是。「現場比賽模式」的舉行日期為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而「錄影模式」的提交影片日期為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時)至11月7日(下午5時)。
(請參考比賽章程「附錄二——重要日期一覽表」)
3. 如何得知各項目將以哪個比賽模式進行?
參賽者可參閱印刷本及網站版本《比賽目錄》中項目資料以了解各個項目的比賽模式。
本屆以錄影模式進行比賽的中文朗誦項目為幼兒獨誦項目 (N476 及 N478),參賽者只可選擇其中一個項目參賽。
以錄影模式進行比賽的英文朗誦項目則為:
- N1 – 5 至 6 歲男、女子英文詩詞獨誦 (公開組)
- N2 – 7 歲男、女子英文詩詞獨誦 (公開組)
- N139 – 5 至 6 歲男、女子英文散文獨誦 (公開組)
- N140 – 7 至 8 歲男、女子英文散文獨誦 (公開組)
- N238 – 中學一、二年級英文新聞專題報導
- N239 – 中學三、四年級英文新聞專題報導
- N240 – 中學五、六年級英文新聞專題報導
4. 如何領取分紙及得知比賽結果?
領取分紙安排
現場比賽模式:參賽者將於參加之比賽結束後獲發分紙。若未能即場領取,參賽者需承受遺失分紙之風險。參賽者須透過會員由2025年1月27日起帶同有效會員證正本到協會統一領取分紙及獎旗(如有),惟會員須預先到協會網站預約。未有領取之分紙將於來屆朗誦節開始前銷毀。
錄影模式:會員可於2025年1月27日起帶同有效會員證正本到協會統一領取分紙及獎旗(如有),惟會員須預先到協會網站預約。未有領取之分紙將於來屆朗誦節開始前銷毀。
評分結果
會員可於 2025年1月23日 (上午10時) 起於協會網站會員區下載所屬學生的評分紀錄。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五部份及「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七部份)
5. 今屆朗誦節的評分準則是甚麼?
今屆朗誦節沿用一貫的評分準則。就中文朗誦,評判會根據參賽者的整體表現評分,包括︰
- 誦材處理
- 表現力
- 技巧
- 感染力
- 流暢度
評判對一切藝術事宜有最終決定權。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四部份及「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六部份)
英文朗誦評分準則請參考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四部份及「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六部份。
6. 今屆朗誦節的獎項及評分模式是甚麼?
- 每一個項目/組別均設冠、亞、季軍 (中文朗誦-幼兒獨誦項目除外),冠軍只有一名,亞軍及季軍可多於一名,評分未達80分之參賽者將不獲名次或獎項。協會將按參賽者之成績頒發獎狀:榮譽獎狀 (90分或以上)、優良獎狀 (80–89分)、良好獎狀 (75–79分)。
- 每一個項目/組別中獲冠軍的參賽者將即場獲頒發獎旗一支;若為二人項目之參賽者則獲頒發獎旗兩支。
- 幼兒獨誦項目 (N476及N478) 不設評分及名次,只設等級。協會將按參賽者之表現頒發獎狀:榮譽獎狀 (A)、優良獎狀 (B)、良好獎狀 (C)。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五部份及「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七部份)
報名事宜
7. 甚麼時候可以報名?
今屆朗誦節的報名日期為2024年8月19日 (上午10時) 至9月19日 (下午5時)。
除大學及專上學院之學生外,所有參賽者必須經由會員透過「網上報名系統 (OES)」報名。逾期報名,不論任何原因,一律不獲接納。請自行聯絡會員了解報名詳情。大學及專上學院之學生請到協會網站瀏覽相關資料。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及「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2項)
8. 如何選擇分區/填寫地區代號?
現場比賽模式:凡分區項目,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於任何一區 (U、E、K 或 Y) 比賽。
N 指不設分區,即該些項目有機會被安排於任何一區 (U、E、K 或 Y) 進行比賽。
U 指市區 (包括香港島、九龍、離島及西貢)
E 指新界東區 (包括上水、粉嶺、大埔及沙田)
K 指荃灣及葵涌區 (包括青衣)
Y 指屯門及元朗區 (包括天水圍)
- 本會保留安排任何比賽項目於任何場地進行之權利。
- 凡分區項目,若任何一區只有一個/一隊參賽者,本會保留將幾區比賽合併之權利。
錄影模式:N指不設分區。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2.6項、第2.7項及第2.8項;「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2.5項)
9. 填寫參賽者姓名時有什麼地方需要注意?
參賽者所填報的姓名必須與香港身份證/旅遊證件/出生證明書相同。另外,中文全名為必填欄位。如參賽者無中文全名,該欄請填上英文全名。團體項目的參賽者所填報的學校名稱必須與本會會員名稱相同。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2.1.3項及「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2.1.2項)
10. 《比賽目錄》中,各項目及類別均有不同誦材。參賽者可以同時報名參與不同類別嗎?如在同一類別下,參賽者可以同時報名多個項目嗎?
- 參賽者可以同時報名參與不同類別,例如粵語詩詞獨誦及普通話詩詞獨誦。就類別詳情,請見比賽目錄。
- 個人項目之參賽者/二人項目之隊伍成員只可於同一項目 (不論任何地區) 報名一次。例如: 參賽者不能同時參加項目U302及E302。
- 另請注意以下類別參賽者只可選擇一個項目參賽:
中文朗誦:幼兒獨誦項目(N476或N478)。
英文朗誦:U/E/K/Y 20-70。
例如: 參賽者不能同時參加項目U20及U21。 - 個人項目之參賽者/二人項目之隊伍成員若違反規定,協會將以電腦隨機抽籤形式保留其中一場賽事,惟不獲保留的賽事,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而不獲另行通知。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及「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3.2項,以及相關項目要求)
11. 會員如何得知報名獲協會確認?
提交報名後,會員將收到系統電郵及於網上報名系統 (OES) 頁面下載付款通知書 (PA)。待協會收妥報名費,會員可於2024年10月17日起登入協會網站「會員區」下載付款收據,並可於2024年10月29日 (上午10時) 起登入協會網站「會員區」下載報名表回條(EFR)及參賽通知 (CN)。屆時會員可將兩份文件分發予參賽者。
現場比賽模式注意事項
比賽及場地安排
12. 參賽者如何得知比賽日期及時間?
參賽者之比賽資料將詳列於「參賽通知 (CN)」上。會員/參賽者亦可利用以下資料於2024年10月29日 (上午10時) 至11月6日 (下午5時) 在協會網站內之「比賽時間表」查閱比賽詳情:
- 會員編號及密碼;或
- 「報名表回條」上的參考編號。
成功更改的資料將於2024年11月8日 (上午10時) 起顯示於協會網站內之「比賽時間表 – 修訂版」。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模式」第3.1.5項)
13. 參賽者須何時到達比賽場地報到?
- 參賽者應依照「參賽通知 (CN)」上的報到時間到達比賽場地向賽務助理報到。比賽一旦開始,評判或賽務助理有權拒絕任何人士 (包括參賽者) 進入比賽場地,參賽者可能因而錯過重要宣布及出場次序。
- 參賽者不依照時間表所定之次序及編號出賽均以「不依出場序」處理,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1.6 項、及第 3.1.7 項)
14. 參賽者於比賽當日須帶備甚麼文件?
參賽者出席比賽時須帶備下列有效證明文件,以供協會抽查核實。若參賽者未能於出賽前出示有關文件予賽務助理,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
個人/二人項目參賽者須帶備:
- 參賽通知(電子或打印本);及
- 學生證/學生手冊/香港身份證*/旅遊證件,以上證明文件須為正本並附有近照。
團體項目參賽隊伍須帶備:
- 參賽通知(電子或打印本);及
- 各成員的學生證/學生手冊/香港身份證*/旅遊證件,以上證明文件須為正本並附有近照;及
- 參賽者名單:參賽隊伍須於協會網站下載「參賽者名單 (團體項目)」表格,填妥所有成員之姓名、出生日期及年級,並由校長/負責老師簽署及蓋上校印。
*香港兒童身份證沒有照片,因此不能作為朗誦節的身份證明文件。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1.9項)
15. 參賽者須於演出前自行朗讀姓名及項目編號嗎?
不用。在現場比賽模式下,參賽者資料將由賽務助理朗讀。中文朗誦項目賽務助理均以廣東話讀出參賽者之出場序及其名稱,英文朗誦項目則以英文讀出。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1.10項)
16. 參賽者須於演出前自行朗讀誦材標題及作者嗎?
參賽者演出時應讀出比賽誦材的標題及作者,再朗誦誦材內容一次。
(請參考中文朗誦 「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1.4 項及英文朗誦 「比賽章程-現場 比賽模式」第 3.4.3 項)
17. 參賽者的衣著有甚麼要求?
參賽者演出時須穿著整齊端莊,並須留意個別項目之服裝要求。
中文朗誦二人朗誦項目及集體朗誦項目參賽者須一律穿著校服比賽 (包括學校的運動服),若學校沒有指定校服,則須穿著整齊端莊便服;不可有特別的服飾和頭飾,不得化妝,違者將影響評分。
(請參考中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1.8 項、第 3.4.3.3 項及第 3.4.6.2 項;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7 項)
18. 參賽者應該佩戴口罩演出嗎?
於演出期間佩戴口罩或會影響演出表現。協會鼓勵參賽者在安全情況下脫下口罩演出,惟不論任何的情況下,參賽者均須遵守屆時政府的防疫規例及場地的防疫措施,並自行評估健康風險。
(請參考中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1.9 項及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8 項)
19. 參賽者能否提前到比賽場地練習?
不可以。所有比賽場地及附近範圍均嚴禁練習。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5.2項)
20. 家長/老師是否可以陪同參賽者進場?
個人項目及二人項目的賽事,每位參賽者只可由最多一位成人 (老師或家長) 陪同。團體項目的賽事,每隊參賽隊伍最多可有五位隨隊老師或工作人員陪同。
賽務助理有權因應場地限制或評判要求,作出最終之座位及進出場地安排。例如,比賽場地之座位將優先留予該場比賽之參賽者。若個別場地座位不足,陪同參賽者之老師或家長有機會不獲安排進場。
若個人/二人項目之比賽分時段進行,參賽者及其陪同老師或家長只能於所屬時段進場,並須於該時段完結時離場。若團體項目之比賽分時段進行,每隊參賽隊伍最多可有三位代表於非所屬時段觀看比賽。
另外,即使場地觀眾席有額外座位,六歲以下的非參賽者亦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5.1項)
21. 參賽者可否使用電子產品進行比賽?
比賽場地內不得使用任何通訊或電子產品,場內嚴禁攝影、錄音或錄影任何比賽過程 (包括評判給予評語及宣布賽果部份),攝影僅限於頒發分紙時,違者可被請離場,若該人士為參賽者,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
若下載電子圖書於英文散文獨誦項目使用,參賽者須自行印製電子書及製作成書本形式。
一些英文朗誦項目允許使用音樂及音響效果,惟請注意表演期間不得使用任何電子設備。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5.6 項及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12 項、第 3.4.13 項、第 3.4.16 項及第 3.4.17 項)
錄影模式注意事項
拍攝及錄影
22. 參賽者何時可以開始錄製比賽影片?
會員完成報名手續後,參賽者可自行決定何時錄製比賽影片。
參賽者之比賽資料將詳列於「參賽通知 (CN)」上。會員/參賽者亦可利用以下資料於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時)至11月6日(下午5時) 在協會網站內之「比賽時間表」及11月8日(上午10時)起在協會網站內之「比賽時間表 - 修訂版」查閱比賽詳情:
- 會員編號及密碼;或
- 「報名表回條 (EFR)」上的參考編號。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 3.1.4 項)
23. 參賽者應依照甚麼次序錄製影片?
參賽者應依照以下次序錄製影片:
- 按照網上報名系統 (OES) 的報名資料朗讀參賽者姓名及項目編號,例如:陳大文,項目 N476
- 讀出比賽誦材的標題及作者
- 朗誦誦材內容一次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4.1項)
24. 錄影時參賽者應依以什麼語言朗讀姓名及項目編號?
參賽者應依照項目的語言朗讀。
25. 比賽影片有沒有指定的拍攝規格?
有。比賽影片須符合以下規格:
- 影片必須為一鏡到底的拍攝原片,拍攝途中不可暫停攝影機。
- 影片中不可加入特別效果,例如濾鏡、過渡、調色、調光、字幕等,亦不得進行任何混音、剪接及後期製作。
- 影片必須是現場收音,不可配音。
- 不可使用任何耳機款式的器材作收音用途。
- 確保影片聲畫同步和流暢,以及音質清晰。
- 影片解像度應為720p (1280×720)或以上,不得超過1080p (1920 x 1080)。
- 在室內以簡單背景和寧靜的環境下拍攝,並確保光度充足,避免背光,亦不可使用虛擬/投射背景。
- 整段影片須清楚顯示參賽者之全身、樣貌及動作。(如項目 238 至 240 英文新聞專題報導參賽者使用桌椅,則須顯示參賽者之上半身)
- 拍攝影片時,必須保持拍攝鏡頭穩定及定鏡拍攝,不可移動、推進及拉近鏡頭。
- 錄影時不應使用擴音器。
- 影片必須儲存為MP4或MOV格式。
- 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GB。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四及第五部份)
26. 參賽者可否使用收音器材拍攝比賽影片?
可以。惟參賽者必須確保影片音質清晰。如參賽者需要使用收音器材,請勿選用任何耳機款式的器材,否則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評級,亦不獲發獎狀。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4.4項)
27. 參賽者可否使用擴音器材拍攝比賽影片?
不可以。錄影時不應使用擴音器,否則將影響評分/評級。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4.5.6項)
28. 比賽影片有長度限制嗎?
參賽者應按誦材內容衡量比賽影片的長度,及留意個別項目之比賽規則。
29. 錄影時,參賽者的衣著有什麼要求?
參賽者須穿著整齊端莊,並須留意個別項目之服裝要求。
(請參考中文朗誦「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 3.4.8 項及英文朗誦「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 3.4.5 項)
30. 參賽者可否用手機拍攝比賽影片?
可以。惟參賽者必須確保比賽影片符合指定拍攝規格,詳情請參閱問題 25。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四及第五部份)
31. 參賽者應選用橫向模式,或是縱向模式鏡頭拍攝?
參賽者可自行決定,但請確保整段影片清楚顯示參賽者的全身、樣貌及動作。(如項目 238 至 240 英文新聞專題報導參賽者使用桌椅,則須顯示參賽者之上半身)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4.5.4項及第4.5.5項)
參賽者必須確保比賽影片須符合指定拍攝規格,詳情請參閱問題 25 及「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四及第五部份。
32. 比賽影片的質素是否會影響評分/評級?
參賽者須遵照協會要求的影片規格進行拍攝及錄影,並確保影片聲畫同步和流暢,以及音質清晰。如評判未能順暢地評審比賽影片,有機會影響評分/評級。評判將就整體表現評分。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四及第六部份)
33. 參賽者可於同一影片中重複演繹同一作品嗎?
不可以。如參賽者於影片中重複演繹同一作品,只有首次演繹獲得評審。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4.2項)
34. 參賽者是否要佩戴口罩錄影?
於演出期間佩戴口罩或會影響演出表現。協會鼓勵參賽者在安全情況下脫下口罩錄影,惟不論任何的情況下,參賽者均須遵守屆時政府的防疫規例及場地的防疫措施,並自行評估健康風險。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 4.6 項)
提交影片程序
35. 如何提交比賽影片?
參賽者須透過指定「提交影片網上表格」(網上表格) 上載影片及填寫有關資料。使用其他網上平台或提交方式恕不接受。
指定網上表格將於2024年11月1日 (上午10時) 於協會網站公布,並於2024年11月7日 (下午5時) 關閉。
為免遇上網絡擠塞,請預留時間填寫網上表格及上載影片。網上表格的提交時間以協會之電腦系統計算為準,逾期提交網上表格,不論任何原因,一律不獲接納,協會亦不會另作安排。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五項)
36. 填寫網上表格前,參賽者需要準備甚麼?
參賽者須準備有效電郵地址、參賽通知 (CN) (參考編號及驗證碼) 及影片。
37. 參賽者如何找到參考編號及驗證碼?
會員可於2024年10月29日 (上午10時) 起於協會網站下載「參賽通知 (CN)」。參考編號及驗證碼已列印在該文件上。請參賽者向負責報名參加朗誦節之會員查詢。
38. 完成填寫及提交「提交影片網上表格」後,如何知悉協會已收到比賽影片?
提交網上表格後,將收到系統電郵。有關電郵將列出已提交的資料。收妥系統電郵並不代表協會確認該次提交紀錄符合參賽要求及比賽規則,會員/參賽者有責任確保系統電郵內的資料正確及所提交的影片須與參賽者及其比賽項目相符。
如發現資料有誤,請於限期內重新提交,否則協會有權不評審相關影片。
如重複提交表格,協會將以最後提交紀錄為準。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五項)
其他
39. 參賽者如何更改比賽資料?
若需更改比賽資料,請參閱比賽章程附錄三「更改資料申請程序」。成功更改的資料將於2024年11月8日 (上午10時) 起顯示於協會網站內之「比賽時間表 - 修訂版」。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模式」第3.1.5項,「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3.1.4項及附錄三)
40. 參賽者報名參加超過一個項目,但所報項目均被安排於同一時間舉行,怎麼辦?
參賽者於本屆朗誦節參加超過一個項目 (包括中文朗誦及英文朗誦),而所報項目被安排於同一時間舉行,參賽者須自行取捨。參賽者亦可透過「更改資料」申請更改組別,惟每場名額視乎參賽人數及場地限制而定,因此申請未必一定成功。報名表一經提交,一概不能轉換或調換參賽者、更改地區代號或項目編號。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模式」第 2.3 項及「比賽章程」附錄三 (現場比賽模式及錄影模式)「更改資料申請程序」)
41. 參賽者如未能按原定「比賽時間表」上的日期及時間出席比賽,可以改期或調組嗎?[只適用於現場比賽模式]
有需要的會員/參賽者可於更改資料申請期內親臨或派員到協會申請更改比賽項目組別。有關申請可能須付手續費。申請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 (上午10時) 至11月6日 (下午5時)。
惟請注意接受更改原因只限於:
- 比賽項目與校內考試、測驗、評估於同一時段進行 (手續費$100);
- 比賽項目與校內默書或其他校內活動於同一時段進行,而該活動將影響參賽者之學術成績 (手續費$100);或
- 比賽項目與朗誦節其他比賽項目編排於同一時段進行。(豁免手續費)
每個分組均預留若干名額供會員/參賽者申請。每場名額視乎參賽人數及場地限制而定,因此申請未必一定成功。會員/參賽者須先行於協會網站 (https://www.hksmsa.org.hk) 查閱比賽項目的分組概況、各組比賽時間及地點等,自行選定希望調到的組別,並將優先次序填寫在申請表上。
(請參考「比賽章程」附錄三(現場比賽模式及錄影模式)「更改資料申請程序」)
42. 準備英文朗誦 Prose Reading 項目(158-175)時,參賽者需要準備全部內容嗎?
參賽者必須準備比賽目錄內公布的全部內容,評判將於比賽時摘錄選段演出。
(請參考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12 項)
43. 參賽者可以使用下載的電子書版本參加英文朗誦 Prose Reading 項目 (158-175)嗎?
參賽者必須向評判出示允許於比賽使用該誦材的正本證明 (如購買電子書收據)。參賽者亦必須預先自行印製電子書及製作成書本形式,不可使用電子產品作賽,否則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評級,亦不獲發獎狀。
(請參考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3.8 及第 3.4.12 項)
44. 參加英文朗誦的戲劇項目 (209-211 / 212-213 / 214-215 / 216-220 / 221-224 / 225-227 / 228-230) 時,參賽者可以使用佈景和道具嗎?
項目 | 道具及服裝 | 音樂及音響效果 | 大型/固定佈景或電子投影 | 小型且方便移動的傢俱 | 背誦演出 | 提詞人 |
209-211 | ✔ | ✔ | ✘ | ✔ | ✔ | ✘ |
212-215 | ✘ | ✘ | ||||
216-220 | ✘ | ✘ | ||||
221-224 | ✔ | ✔ | ||||
225-227 | ✘ | ✘ | ||||
228-230 | ✔ | ✔ | ||||
罰則 | - | * | * | - | * | ** |
一些項目允許使用音樂及音響效果,惟請注意表演期間不得使用任何電子設備。 | ||||||
* 違者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 ** 將影響評分 |
(請參考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3.4.17項)
45. 參賽者如何提交「自選誦材」?
會員/參賽者須於2024年10月15日 (上午10時) 至10月21日 (下午5時) 內經協會網站指定連結提交「自選誦材表格」(OC Form)。使用其他網上平台或提交方式恕不接受。提交後將收到系統電郵 (系統電郵只會發送至在連結中填寫的電郵地址),惟收妥系統電郵並不代表協會已確認該次提交紀錄符合參賽要求及比賽規則。會員/參賽者有責任確保所提交的資料完全正確。如於「網站指定連結」上提交的資料與「OC Form」上的資料不相符,則以後者為準。如重複提交,協會將以最後提交紀錄為準。如未有提交或提交資料有誤,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中文說故事項目 439-441
參賽者必須於出賽前把自選誦材交予賽務助理,違者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
(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3.6 項)
46. 參加集體朗誦項目有甚麼地方要注意?(項目 90-99, 104-122, 501-548)
- 以下集誦項目人數最少 25 人,最多 50 人,違者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
- 中文集誦 (項目 501-548) 不可有指揮,不可加入音響效果或使用佈景,只可採用小道具。違者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一律穿著校服比賽;不可有特別的服飾和頭飾,不得化妝,違者將影響評分。
- 英文集誦 (Choral Speaking, 項目 104-122) 不可有指揮,違者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參賽隊伍可以採用不同動作、音樂 (不允許使用電子設備)、服飾及道具,但需自行考慮利弊。
- 英文和誦 (Harmonic Speaking, 項目 90-99) 可以在有或沒有學生/教師指揮的情況下進行表演。但不允許使用音響效果、動作、手勢、默劇、位置移動、服飾及道具。違者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
- 每隊集誦參賽隊伍最多可有五位隨隊老師或工作人員陪同。若團體項目之比賽分時段進行,每隊參賽隊伍最多可有三位代表於非所屬時段觀看比賽。
- 場地將提供集誦台階-3 層,4 至 5 件及不能拆開。所有場地不提供任何器材、道具、佈景或電源。
(請參考中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6 項、第 3.5.1.2 項、第 3.5.1.4 項及第 3.5.4 項;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5 項、第 3.4.13 項、第 3.4.14 項、第 3.5.1.2 項、第 3.5.1.4 項及第 3.5.4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