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學校提前於3、4月放暑假,協會已於2022年3月1日更新以下日子,並以紅字標示。
所有投訴須由負責報名參加朗誦節之會員以書面形式,於2022年5月6日或之前(第73屆香港學校朗誦節)及2022年7月6日或之前(第74屆香港學校音樂節)郵遞信件正本提交本會「投訴處理委員會」收,本會收妥來函後將於七個工作天內覆函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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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函會員若為「學校會員」,來函必須:
(i) 由校長簽署;
(ii) 附有學校校印;及
(iii) 提供會員編號及會員聯絡地址。
發函會員若為「個人會員」,來函必須:
(i) 由會員簽署;及
(ii) 提供會員編號及會員聯絡地址。
自行報名的大學及專上學院學生如欲表達意見,來函必須提供:
(i) 參考編號;及
(ii) 聯絡地址。 - 來函若符合以上條件,個案將交由「投訴處理委員會」於朗誦節或音樂節結束後跟進,該委員會將於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第73屆香港學校朗誦節)及2022年8月31日或之前(第74屆香港學校音樂節)發出書面回覆,通知跟進結果。「投訴處理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裁決。
- 「投訴處理委員會」對本會之「執行委員會」負責,由本會「中文朗誦委員會」、「英文朗誦委員會」和「音樂委員會」的主席及副主席,以及一位獨立人士組成。獨立人士為學術機構朗誦或音樂方面的專才,或專業團體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