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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學校音樂及朗誦協會 


成為本會會員


學校會員

申請資格
本港之全日制或半日制中學、小學、幼稚園、一條龍學校及特殊學校,均可申請成為本會之學校會員。

申請日期
欲替學生報名參加11至12月之香港學校朗誦節的人士,必須於同一年的7月31日前遞交申請。
欲替學生報名參加2至3月之香港學校音樂節的人士,必須於早一年的8月31日前遞交申請。
[下載申請表格]

更新會籍
截止申請日期:2010年7月31日 (星期六)
如欲更新會籍,請於2011年6月 再次瀏覽此頁面。


個人會員

申請資格
為香港永久居民及年滿二十一歲,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並為香港註冊的現職中/小學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音樂科全職教師,並於香港取得十年或以上學校教授中國語文/英國語文/音樂之經驗,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要求之人士均可申請成為本會之個人會員。 (中/小學指根據香港教育條例所定提供中/小學教育課程的學校。)

中文朗誦
持有本會頒發的「教師朗誦技巧訓練班」聽講證書或本會認可的朗誦訓練證書,並具有五年或以上培訓學生朗誦的經驗。

英文朗誦
持有本會認可的本地或海外朗誦/戲劇訓練證書,並具有五年或以上培訓學生朗誦的經驗。

音樂
1.
持有英國皇家音樂學院LRSM(或以上)/聖三一音樂學院LTCL(或以上)或同等資歷之演奏文憑,或認可音樂學位;
2.
持有中央音樂學院水平等級術科考試演奏級合格證書或認可之音樂學院畢業證書;
3.
具有本會認可的專業演奏水平及十年或以上公開演出經驗。

申請日期
欲替學生報名參加11至12月之香港學校朗誦節的人士,必須於同一年的7月31日前遞交申請。
欲替學生報名參加2至3月之香港學校音樂節的人士,必須於早一年的8月31日前遞交申請。
[下載申請表格] [下載證明文件一覽表]

更新會籍
截止申請日期:2010年7月31日 (星期六)
如欲更新會籍,請於2011年6月 再次瀏覽此頁面。


音樂導師臨時會員

申請資格
為香港居民及年滿二十一歲,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及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要求之人士,均可申請成為本會之音樂導師臨時會員。

1.
為香港註冊的現職中/小學音樂科全職教師,並於香港取得十年或以上學校教授音樂之經驗(中/小學指根據香港教育條例所定提供中/小學教育課程的學校。);
2.
持有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聖三一音樂學院或同等資歷之演奏文憑,或認可音樂學位;
3.
持有中央音樂學院水平等級術科考試演奏級合格證書或認可之音樂學院畢業證書;
4.
具有本會認可的專業演奏水平及十年或以上公開演出經驗。

截止申請日期: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如欲申請音樂導師臨時會籍,請於2011年6月再次瀏覽此頁面。(請注意:申請音樂導師臨時會籍資料將於2010年7月9日上載至本網站。)


粵曲導師臨時會員

申請資格
為香港居民及年滿二十一歲,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及符合下列要求之人士,均可申請成為本會之粵曲導師臨時會員。所有申請將由本會音樂委員會審批。(中/小學指根據香港教育條例所定提供中/小學教育課程的學校。)

1.
為香港註冊的現職中/小學全職教師,任教十年或以上,並於現任學校負責粵曲活動;
2.
持有香港演藝學院/香港八和學院粵曲/粵劇專業課程證書或同等資歷之證書;
3.
持有本會頒發之“聽聽唱唱學粵曲”教師粵曲班證書及粵曲/粵劇教學經驗五年或以上;
4.
具有本會認可的粵曲/粵劇專業演出或教學經驗十年或以上。

截止申請日期: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如欲申請粵曲導師臨時會籍,請於2011年6月再次瀏覽此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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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 03 Sep 2010 00:00 (GMT +8)      最後更新: 2010年9月3日 上午12 時 00 分 (GMT +8)      目前有39人瀏覽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