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為香港永久居民及年滿二十一歲,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並為香港註冊的現職中/小學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音樂科全職教師,並於香港取得十年或以上學校教授中國語文/英國語文/音樂之經驗,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要求之人士均可申請成為本會之個人會員。 (中/小學指根據香港教育條例所定提供中/小學教育課程的學校。)
中文朗誦
持有本會頒發的「教師朗誦技巧訓練班」聽講證書或本會認可的朗誦訓練證書,並具有五年或以上培訓學生朗誦的經驗。
英文朗誦
持有本會認可的本地或海外朗誦/戲劇訓練證書,並具有五年或以上培訓學生朗誦的經驗。
音樂
1. |
持有英國皇家音樂學院LRSM(或以上)/聖三一音樂學院LTCL(或以上)或同等資歷之演奏文憑,或認可音樂學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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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持有中央音樂學院水平等級術科考試演奏級合格證書或認可之音樂學院畢業證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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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本會認可的專業演奏水平及十年或以上公開演出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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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欲替學生報名參加11至12月之香港學校朗誦節的人士,必須於同一年的7月31日前遞交申請。
欲替學生報名參加2至3月之香港學校音樂節的人士,必須於早一年的8月31日前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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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會籍
截止申請日期:2010年7月3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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